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评审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各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创业孵化载体体系化、专业化发展,营造科技创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使科技创新创业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为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66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评审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2020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应符合《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区〔2018〕30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66号)规定条件推荐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7年9月30日

 

、申报方式

 

本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机构应按要求登录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管理系统(https://fhq.chinatorch.org.cn/,于10月31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申报管理系统账号密码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统计账号密码一致。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件1)和相关附件材料。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本辖区(本单位)内符合要求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准把关。

 

2.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3.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于11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和推荐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申报材料和推荐表的电子版(WORD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评审和推荐程序

 

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对外公示拟推荐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公示内容包括孵化器的法人机构名称、地址、孵化面积、在孵企业数量。经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科技厅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五、联系方式

 

1.材料申报

 

自治区火炬中心:赵松波安娜尔娃  0471-6667441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内蒙古自治区

 

科技厅成果管理与转化612房间,010020

 

电子邮箱:nmghjzx123@163.com

 

2.业务咨询

 

科技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白文志   0471-6328612

 

                   

 

附件:1.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2.2020年度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

 

3.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4.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